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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處理用人單位未按規(guī)定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問題?
作者: 發(fā)布于:2016/6/7 瀏覽次數(shù):1237
摘要:
作為用人單位,社保是必須要給購買的,那么對于沒有按照規(guī)定繳納社保的單位應(yīng)該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呢?用人單位未按規(guī)定為勞動者繳納社保,勞動者該怎么辦? 首先,在一般情況下,向當(dāng)?shù)氐纳绫>趾蛣趧泳诌M行投訴,以及申請勞動仲裁。如果還得不到解決則可提起行政訴訟解決。從勞動者的角度,如此裁判更加有利于糾紛的處理,也不能認定為違法裁判。畢竟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義務(wù),既是對國家的義務(wù),也是對勞動者的義務(wù),通過裁決或者裁決的方式,要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補繳社保。 如果勞動者確實遇到了不繳納社保的情況,勞動者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同時走行政投訴和勞動仲裁兩條路,這樣更有利于當(dāng)事人權(quán)利的保護,而且行政權(quán)干涉的效率要遠遠高于司法權(quá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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