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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四五個月就辭職了,但是到下家公司立馬就繳納上了,這樣能報銷嗎
作者: 發(fā)布于:2021/4/18 瀏覽次數:522
摘要:
您好,青島社保代繳公司的小編為您解答不同的地區(qū)要求都是不一樣的,建議電話咨詢一下當地的社保局。
員工懷孕期間更換繳納社保的單位,并不影響員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,只要員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一年以上,同時在生育時處于參保狀態(tài),那么就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。
依據《社會保險法》
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,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;職工未就業(yè)配偶按照國家規(guī)定享受生育醫(yī)療費用待遇。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。
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(yī)療費用和生育津貼。
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(yī)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:
。ㄒ唬┥尼t(yī)療費用;
。ǘ┯媱澤尼t(yī)療費用;
。ㄈ┓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項目費用。
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國家規(guī)定享受生育津貼:
。ㄒ唬┡毠ど硎墚a假;
。ǘ┫硎苡媱澤中g休假;
(三)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(f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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