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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情況下,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辭退不合規(guī)
作者: 發(fā)布于:2021/1/30 瀏覽次數(shù):465
摘要:
老嚴:“小羽,這兩天秋高氣爽,你怎么又無精打采的?”
小羽:“別提了,我們單位的報單員老張,業(yè)務做了快二十年了,居然把項目名稱填錯了,新來的大BOSS一氣之下要他走人,讓我抓緊時間和他聊聊。”
阿亮:“單子填錯后有沒有造成實際損失呢?”
小羽:“損失倒沒什么,只是害得大BOSS被總公司狠狠批評了一頓。”
老嚴:“那你是怎么和他談的?”
小羽:“我婉轉的跟他說,‘目前你的工作表現(xiàn)不能勝任崗位要求,公司也沒有更合適的崗位能安排,反正還有一年半他就退休了,現(xiàn)在離開單位還能得到一大筆經濟補償金,對你來說又不吃虧’?墒菦]想到他聽完之后火冒三丈!
老嚴:“小羽啊,你這么說話,如果我是老張也得跟你急!”
小羽:“您怎么反過來幫別人!”
阿亮:“老嚴說得對,這不只是錢的問題。你想想,老李在你單位已經工作超過15年了,而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,你怎么能夠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合同呢?這可是政策明確規(guī)定不得解除的情形!要是真把他辭退惹出勞動糾紛,說不定就變成你走人了!”
老嚴:“小羽啊,你也別犯難,等過兩天你們大BOSS氣消了,再好好勸勸他,給領導合理的建議也是你作為HR的職責!
阿亮:“就你這水平,怎么跟老板匯報還得好好過過腦子。”
小羽:“多謝兩位大神指點……”
小貼士:
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條的規(guī)定: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(xù)工作滿十五年,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,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、第四十一條的規(guī)定解除勞動合同。(即: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,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,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屬于第四十條規(guī)定中的解除情形之一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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