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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“高薪”替代社保的問題?
作者: 發(fā)布于:2019/1/4 瀏覽次數(shù):572
摘要:
,青島社保代理 社會保險實際上是對勞動者進行的一種長遠的保護措施。但是,由于很多員工對社保的意義認識不強,覺得交納社保會使自己每個月實際的工資額減少,因此,對公司提出自愿不予交納,或者自行交納的要求。很多單位也因此和勞動者簽訂了所謂的《自愿放棄保險協(xié)議書》。那么,這么做合法嗎?
我們說,這是不合法的。
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交納行為,目的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長遠利益,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嚴格執(zhí)行的。所有違背法律本意的行為都將被視為違法行為,因此,即使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了所謂的《自愿放棄保險協(xié)議書》,一旦被勞動保障部門查實,都將會被視為未依法繳納,單位不僅要為勞動者補齊未繳納的社保金額,而且,并自欠繳之日起,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;逾期仍不繳納的,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(shù)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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