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產假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有哪些
作者: 發(fā)布于:2018/10/8 瀏覽次數(shù):640
摘要:
很多孕媽從一懷孕就開始考慮自己的產假計劃。說到產假,就不得不說到美國。這個一直以人權號稱的大國,現(xiàn)行的聯(lián)邦法律竟然不能保證所有的公司女職員都享有休產假的權利。公司雖然不能因為懷孕而將孕婦解雇,但是卻明確指出允許孕婦為滿足家庭的健康需要而休假,且不拿工資。而且這項法案的一個重要例外就是:如果孕婦屬于公司雇員中10%的高工資雇員,那么只要雇主能夠證明因為你的不在場而使公司受到“實質性的嚴重經濟損害”,就可以拒絕給孕婦之前的工作。
聽了這些,我們還真得好好享受下我國的產假啦。
2016年我國產假規(guī)定各地標準不同,大多地區(qū)在國家規(guī)定的98天之外,延長產假60天。、江西等地產假增加30天,共128天。
國家規(guī)定產假天數(shù)具體如下:
1.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,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;
2.難產,增加產假15天;
3.生育多胞胎,每多生育1個嬰兒,增加產假15天;
4.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15天產假;
5.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42天產假;
除此之外,我們還應該根據(jù)自己所在單位具體考慮以下問題:
1.產假期間的薪水待遇問題。是全薪水,部分薪水,還是無薪水。
2.公司的政策是否可以保證產后繼續(xù)回到之前的工作崗位。
3.公司在國家規(guī)定的前提下,究竟允許員工可以休息多長時間?
4.如果因為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產假,是否有這個可能性?
以上問題孕媽也需要多一些考慮,如果我們不打算回到公司繼續(xù)上班,那么現(xiàn)在就開始盡可能多的存錢,以備不時之需。